盗市民资料借贷 土审处文书主任候惩
2020-07-18 00:00
辩方透露被告事后已痛定思痛、戒除赌瘾,冀法庭乃念被告坦承认罪,因本案失去工作了十四年的公职,加上受害人无实际金钱的损失,判处非监禁式刑罚。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批评被告辜负部门对其信任,打击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又指「除即时监禁外,睇唔到有第二啲选项。」不过,严官仍决定先索取两份报告始量刑。
现年三十六岁的戴雄斌被控于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五月二十五日、六月二十日及六月二十七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三十八号土地审裁处,取用案件管理系统中系统伺服器的电脑。
案情指,土审处职员于一七年七月十九日接到一个投诉电话,指自己教母的个人资料遭泄露,遂向上级报告。同日下午,被告在询问下承认擅自将四名事主的资料交予六家财务公司,讹称他们同意成为谘询人,最终成功借走港币三万元。
警诫下,被告声称「我系有喺土地审裁处嘅电脑度,睇返啲申请人同答辩人嘅档案号码,之后睇返个档案,搵到资料后就比咗财务公司做我借钱嘅谘询人,我都系想借钱,先至提供资料畀人。」
案件编号:九城刑事一七四九——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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