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路障」两死者裁定意外亡

2020-07-0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前年二月在粉岭公路追截一辆涉嫌违例的银色七人车时,怀疑以其他私家车作「人肉路障」,终酿成五车相撞,七人车上两名司机和乘客伤重不治。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裁定两人死于意外,死因为多处受伤。周官指,警员不应纯粹目的为截停可疑车辆而徵用其他车作路障,批评案中警员只知道与路障相关的条例,但对内容又不知晓。

周官覆述庭上证供,强调警员经常要在突发情况下作决定,故警员必须非常熟悉《警察通例》,要求警队透过四项改善建议,确保警员熟读《通例》内容。

事发前年二月十一日下午约五时半,七人车上两名男死者,分别是三十七岁司机锺逸扬及二十六岁张梓豪,沿粉岭公路高速驶往大埔方向,近九龙坑路段失事。

周官对警队作出四项建议,包括警方不应假设警员记得或熟悉《警察通例》;或是假设警员会自己上网查阅警察通例,而是应要采取措施,如在训练日与警员重温通例。警队须确保警方控制台人员熟悉相关通例,再给予指引现场执勤人员。

另外避免有控制台人员执勤时遭受干扰,以免错失与执勤警员的对话。警队指挥官亦有责任在追截车辆时给予指示。法庭下令警方须六个月内以书面回覆法庭会否采纳有关建议。

周官引述截停车辆警员伍日溪所称,他原意是打算拖慢车辆,封锁马会道支路口,以减少车流量,较易追截目标车辆。周官翻阅证供后,认为警员声称的「拖慢」的指示根本是要求截停车辆,车辆基于伍的手号而停下促使本次意外发生。案件编号: 死因研讯 一九六 一九七 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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