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无展编号覆核案押后判

2020-06-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记协联同七名市民就警方在示威现场执勤期间隐藏警员编号而提出司法覆核,政府方强调以「行动呼号」代替「警员编号」没有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即使市民对警员行为作出投诉,警队内仍有机制可以辨别出被投诉的警员,周家明法官同意匿名可防止警员遭恶意起底,但质疑法官和检控官可否基于同样理由匿名,法官需时考虑将择日颁下判词。

周家明法官询问代表政府的杜淦堃资深大律师,警员身为公务员有甚麽理由可以隐藏身分。杜回应指,匿名可防止警员遭恶意起底外,也可以避免他们被人秋后算帐。

速龙小队及防暴警员主要在示威场面执法,会有较高风险遭他人寻仇。周官同意匿名可避免警员遭恶意起底,但反问既然警员可受匿名保护,法官及律政司检控官是否亦需要隐藏身分?杜则回覆说,不同岗位蒙受不同程度风险,不能一概而论。

至于申请方担心警员隐藏身分,当市民投诉警员时会失去效率。政府方回应指,警队内部有现行系统就投诉安排蒐证和调查,而机制亦会确保被投诉者和调查人员来自不同部门。申请方重申,「警员编号」是目前最简单辨认警员身分的方法,而辨别身分的方法应该是愈简单愈好,否则会有误解可能。

申请方又反驳指,警员在头盔后印上其他代号,以替代「警员编号」等其他方法均存在漏洞。他指当市民遭警员从正面追捕时难以绕到对方身后查阅其代号。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一七四七、一七五三、二六七一、二七○三、二九一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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