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首名教师袭警罪成

2020-06-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网民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发起全港三罢各区堵路,当日有一名二十九岁小学教师驾车在上水的回旋处驾车慢驶疑车速太慢,被交通警截停搜车,其间教师表现激动挣扎,涉踢中警长腹部,昨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罪名成立,裁判官明言会判监,亦质疑被告「心智可唔可以继续教书」,乃将他还押至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至本月二十六日,等候其精神科、心理及背景报告始判刑。他成为首宗因反修例示威案而被定罪的教师。

主审裁判官吴重仪在判辞中指,接纳案中三名警员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虽然遇袭警长的证供有些微不一致之处,但不足以影响其证供的可信性。至于另外两名警员表示看不到被告起脚的动作,法庭认为当时被告的动作太迅速,二人看不到亦不出为奇,这亦显示各人没有「夹口供」。

相反,吴官明言不接纳被告杨博文的证供,直言被告作供时的态度「假到不能再假」 ,不相信他不知道当日有三罢活动,亦不信他在车上戴口罩是因为鼻敏感,认为他只为遮掩面容,更不接纳他指遭警员袭击的说法,乃裁定被告袭警罪成。

二十九岁被告杨博文,被控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上水扫管埔路回旋处袭击警长锺宏业。辩方求情称,被告对教学充满热诚,希望能继续当老师,被告亦需要照顾患病父母,望获判非监禁式刑罚。惟吴官直指被告:「心智可唔可以继续教书,想知佢精神心智有无问题」,吴官又指斥被告为人师表但守法意识薄弱,犯错又无悔意,更在庭上大话连篇,更不相信被告不仇警,遂将他还柙等候报告后判刑。

警长锺宏业供称,事前收到情报指有人会在扫管埔路回旋处堵路及掟汽油弹。案发当日早上约六时四十分,锺目睹一辆黑色私家车以每小时十公里的缓慢速度行驶,导致回旋处的其他车辆需左右穿插,以超越该私家车。锺见状,驾电单车指示被告停车,发现乘客位置有可疑物品,于是要求搜车。锺指,被告被要求搜车后「个样显得好激动」,并立即准备离开,其三名同袍见状即分别捉住他的左右手,锺亦上前阻挡他去路。但被告激烈挣扎,「用右脚踢了我一脚」,锺即指被告「你踢我,你袭警」,三同袍将被告按在地上并用手扣反锁后,宣布以袭警罪名拘捕。私家车并无搜获任何可疑物品。

辩方却反驳指,被告从无施袭,反而是遭锺宏业及其同袍联合殴打。锺作供时承认截查时被告面部无伤,到他离开现场时,被告右边面部变得红肿。锺同意辩方所述,在场调查警员有份造成被告伤势,但不同意是袭击,而是因被告挣扎反抗,各人需要「用唔同方法」制服被告。

教育局发言人强调, 社会十分重视教师的专业操守,教师的职责是教育学生,守护学生,其言论和行为应合乎专业操守和社会期望。任何损害教师专业形象的行为都绝对不能接受。

按一贯机制,无论有关教师是否被定罪,本局会在有关个案结束后,根据法庭文件和所掌握的资料,审议教师有否涉及失德的行为和检讨其教师注册资格。有关教师的注册资格一经取消,将不得在学校任教。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五二七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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