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三成员扰立会判罚款
2020-06-13 00:00
何官昨在判辞中指,事发日三名被告以公众身分发言,但不代表可以作出发言以外的行为,但当天许家朗发言后,三人却离座展示标语及大声叫喊,惊动保安出手阻止,令会议一度停顿,并影响了立法会的庄严,过程已构成「扰乱秩序」。何官接纳三人犯案并非出于私利,加上其扰乱秩序的时间很短,经保安制止已离开会议厅,影响轻微,轻判三人罚款了事。
至于何秀仪面对的普通袭击罪,何官认为保安员许耀德作供与闭路电视片段不符,有夸大失实之嫌。从闭路电视片段可见当时何秀仪见到许耀德走到她前方拦截她,她已驻足不再冲前,反而许依然出手捉住何,没有证据显示何主动接触许。
立法会发言人昨回覆指,事发当日保安人员被撞倒,左肩及背部受伤,须即时送院治疗,其后多次覆诊并获医生批出合共近一个月病假,其间接受了多次物理治疗及跌打治疗。该保安人员已根据所知向警方和法庭陈述了事发经过。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三一二——二○一九、东区传票三三九一四至三三九一六——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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