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及女生涉暴动三罪表证成

2020-06-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七月廿八日一对夫妇涉嫌夥同一名中五女生参与中上环暴力示威活动,区域法院法官郭启安昨裁定暴动和无牌管有一套无线对讲机共三罪表面证据成立。面对一项暴动罪的中五女生李宛睿(见图)自辩称,她当日原计画与中学挚友敍旧,于是应邀跟她到西营盘打算参与游行,惟步出港铁站后约数分钟,便遭警方以催泪烟驱散后与友人失散,其后获夫妇帮助清洗双眼,但三人最终被警察追到铁丝网前被捕。

中五女生李宛睿辩称,当日相约中学挚友敍旧,对方至中三便赴台读书,但一直有留意香港社运消息,有意参与七月廿八日中环遮打花园集会,李没有异议,惟两人出门前该集会活动已经宣布完结,反而有一支游行队伍步行至西区警署,两人于是改变计画前往西营盘。

李续称,两人原本打算在西营盘逗留半小时便离开用膳,甫步出西营盘港铁站,便获其他街坊送上口罩,她亦按两名在场义务救护员的建议,用保鲜纸包着双臂。数分钟后现场便有警员施放催泪弹,并跟随行友人失散,眼睛和鼻腔感到刺痛,影响视力,她记得她退后期间曾被其他人扶起,直至在附近大厦闸门外遇上另外两位被告汤伟雄及杜依兰,在夫妇协助下清洗双眼。稍后她被杨抱起,三人一起欲离开现场,但有警员尾随他们,他们直至跑到一道铁丝网前被捕,她当时曾大喊:「o依度无路走喎」。

至于另外两名被告三十八岁汤伟雄及四十一岁杜依兰选择不自辩,亦不传召辩方证人。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七二——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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