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保障长治久安必然选择

2020-05-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表示,订立「港区国安法」是保障香港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合理合法,完全正当,不仅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反而有利于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法治更加完备,以及有利各国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更好保障。全国政协委员、资深大律师冯华健估计,中央在港设立的国家安全机构的角色,仅限于情报搜集和谘询,交港方负责执法。

王毅前日与法国总统外事顾问博纳通电话时表示,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订立「港区国安法」,是保障香港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合理合法,完全正当。他强调,中方此举旨在填补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领域的漏洞,不仅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反而有利于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有利于香港法治更加完备,有利各国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更好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资深大律师冯华健昨向法新社表示,中央在港设立的国家安全机构,将与港英时期出现的类似机关相若,预计机构角色仅限于情报搜集和谘询,执法则由港府负责。冯华健又强调,不预期疑犯会被移交至内地受审。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则说,内地部门可与香港警察一同调查「港区国安法」下的疑犯,但前者进行调查前要先得到港府同意。

苏绍聪昨发放新闻稿,引述人大常委会在制订「港区国安法」时,不会将内地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照搬到香港,而是会谘询《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他亦相信常委会将同时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苏绍聪又指,常委会要就驻港国安机构的类型及具体职责作进一步研究,后续会广泛谘询意见。他相信该机构所涉及的内地因素不会很多,亦不会影响香港司法独立和法治。

另外,路透社日前引述知情人士称,「港区国安法」拟禁止外籍法官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有关限制没必要,因如果审案时有利益冲突,无论任何国籍的法官都不应参与审讯,而即使本地法官近日亦被指有偏见,与国籍、种族无关。

汤又指,希望「港区国安法」根据香港实行的普通法制度执行,除非有特别需要,例如根据《国际人权公约》,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审讯毋须公开,因可能会涉及国家机密。他强调自己并非倡议全面闭门审讯,只是英、美等地有此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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