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二读 泛民三「休会」遭拒
2020-05-28 00:00
会议进入《国歌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程序后,公民党陈淑庄、郭荣铿及人民力量陈志全分别提出休会待续议案,要求讨论全国人大审议「港区国安法」及外籍法官应否处理涉国家安全案件等。梁君彦两度暂停会议处理,最终裁定有关议案没有逼切性,不批准休会待续,并表明拒绝再处理所有休会待续议案。
《国歌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建制派召集人廖长江表示,国歌是宪法确立的标志,理应尊重,而《国歌法》在二〇一七年已纳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有宪制责任为《国歌法》进行本地立法。他指,《国歌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已召开十七次会议,会议时间超过五十小时,原定去年六月恢复二读,惟因反修例风波及内会停摆而搁置至今。他认为,《国歌法》的争议性不大,但部分市民对《国歌法》有误解,以至对立法产生恐惧。
他又指,法案委员会的审议已解答大多有关《国歌法》的问题,例如食肆的电视播放国歌,食客毋须跟随奏唱。他强调,只有公开侮辱国歌才会违法,控方亦要充分举证,且举证标准高,仅在奏唱国歌表现不喜欢的情绪不会误堕法网。
经民联梁美芬批评民主派属「政治幼稚」,不懂尊重和处理中央与特区的关系,不惜瘫痪内会逾半年,高调反对《国歌法》,误导市民《国歌法》等是剥夺言论自由。她说,若《国歌法》无法在七月前通过,或有机会由中央直接颁布实施,而非待下届立法会重头来过,「边个畀你咁多时间浪费?」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谢伟铨提到,不少西方的民主国家均有《国歌法》,强调有关做法是要维护国家尊严,而非限制市民的思想自由。他称,有球迷在二〇一五年一场足球赛中嘘国歌,严重损害国家尊严,若非有人鼓吹违法达义,煽动一小撮人意图分裂国家 ,可能不需要今次《国歌法》立法。
公民党陈淑庄表示,《国歌法》充斥大量的意识形态,偏离普通法模式,又担心《国歌法》及《国安法》等令香港的规限愈来愈多,「今日呢边系一条红线,第二日嗰边又一条红线,呢啲就系令香港人最担心嘅事。」
民主党林卓廷指,中共将爱国和爱党思想混为一谈,令港人难以接受,另外中央对香港的打压愈来愈严重,导致港人的抗争意志愈趋强烈,不接受填鸭式爱国教育。他说,要弘扬爱国精神不应以立法方式推行,「锺唔锺意你间母校系你嘅感情,你唔会立条校规话一定要爱学校㗎嘛。」公民党郭家麒称,并非所有地方均设有国歌法,例如英国、澳洲及南韩等地没有,而即使美国及加拿大有《国歌法》,亦没有罚则。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就《国歌法》立法属宪制责任,港人有道义和责任尊重国歌,只要市民不公然侮辱国歌就不会堕入法网,一般市民毋须担心。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感谢前线警员的努力,令议会可以进行审议国歌法的工作。他指,《国歌法》立法原意为维护国歌作为国家象徵的尊严,以及使市民尊重国歌,有关工作亦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冀议员尽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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