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年及女文员 被控藏武器袭警

2020-05-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网民去年十一月三日以「反警暴」为主题发起多区商场示威活动,警员当日在新城市广场发现三名年仅十四至十六岁少年正在更衣,截查后在袋中发现雷射笔、锤子、摺刀等物品,其间一名妇人上前用雨伞打向警员头部。三少年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女子则被控袭警及普通袭击。案件昨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四人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在六月三十日于沙田裁判法院答辩,以待辩方需时索取文件,四人获准各以现金一千元保释外出候讯。

四名被告依次为十四岁钱姓男生、十五岁李姓男生、十六岁男生锺柏轩及五十六岁女文员吴白燕。钱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钱被控于去年十一月三日在香港新界沙田新城市广场外近沙田大会堂广场,管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以及管有一把锤子及一罐喷漆意图在没有合法辩解的情况下破坏财产。

李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李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以及管有一把锤子意图在没有合法辩解的情况下破坏财产。

锺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锺被控于同日同地保管一把锤子、两把扳手、一把摺刀及两个金属鈎,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以损坏财产。吴则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及普通袭击罪;吴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一名执行职责的高级督察A。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七九九——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