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全力协助调查
2020-03-26 00:00
政府发言人称,港交所的首次公开招股审批程序的诚信及公信力至为重要,政府对任何行贿及贪污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非常关注有关个案,惟案件已进入刑事程序,不会就案件内容评论。
现时要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须先委任保荐人及其他专业顾问,对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并协助拟备招股章程,再向港交所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公司才会进行路演,及正式进行公开招股活动,在完成股份定价及分配股份后,便可在联交所上市买卖。
在处理新上市申请时,上市部是所有上市申请人及其顾问的主要联络点。上市部将审核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资格、业务是否可持续等给出意见;上市委员会亦会展开聆讯,确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据双重存档制度,联交所会将由上市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副本送交证监,证监有权否决有关的上市申请。另政府在上市审核中,一般是在政策上起指示作用。
公共专业联盟财经政策发言人甄文星解释,早年联交所上市审批权力大,当时联交所处前置位,证监有问题就交给联交所转发给保荐人回答。后来港交所高层涉贪,证监从二〇一七年起采用「前置式监管」,同联交所同步平排监管,遏止市场失当行为才有好转。
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应否拥有最终上市审批权曾惹争议,证监亦有意「夺权」。证监曾在去年六月公布,「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授予的权力,正就港交所执行或处理上市及其他事宜的方式,进行特别检视」,意味着新股审批制度或有变更。政府发言人昨亦指,支持证监的检视工作。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