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柙五个月续审无期 涉藏武器理大生准保释

2020-02-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二岁理大生涉于去年九月在旺角警署外藏有锤仔、打火机燃料及玻璃樽等物品,他否认一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原订于本月十日续审,惟因疫情影响,法庭维持有限度运作,续审日子遥遥无期。

鉴于被告还柙至今已逾五个月及情况有变,现时亦未有新审期,他昨在西九龙法院获准以现金及人事担保共二十五万元外出,但除了因紧急指定事项可外出外,被告须二十四小时留在家中。

二十二岁被告吴俊伟,为理工大学会计学系四年级生。他被控于去年九月二十一日在弥敦道和太子道西交界的公众地方,携有一个樽口塞有布块的玻璃樽,一罐打火机燃料和一个锤仔。

另外,二十岁男学生胡韦廷涉嫌于去年八月二十六日,以雷射笔照向警车,警方其后在胡的住所附近再截查他,并搜出喷漆。事隔近半年,他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共三罪。案件押后至三月二十一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续准以一千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及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亦须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三七二九——二〇一、四二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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