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选举候选人增资助 每票15元

2020-02-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距离立法会换届选举尚馀约半年,行政会议已通过提高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资助额及选举开支限额。候选人的资助额将每票加一元,增至每票十五元,而地方选区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限额,将会按选区增至约一百九十九万元至三百三十二万元;俗称「超级区议会」的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限额提升至约七百六十万元。

特首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立法会条例》作出《二〇二〇年立法会条例(修订附表五)令》,提高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资助额及选举开支限额,由今年九月立法会换届选举起,候选人每票的资助额由十四元,增至十五元,在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当选或取得百分之五以上有效票的人,符合资格申请资助。

另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订立《二〇二〇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选举)(修订)规例》,提高立法会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港岛区限额由约二百四十二万元,增加至约二百六十六万元;九龙东及九龙西由约一百八十二万元,增加至约一百九十九万元;新界东及新界西由约三百零三万元,增加至约三百三十二万元。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限额则由约六百九十三万元,升至约七百六十万元。

政府发言人指,今次资助额的增幅是以二〇一七年至二〇二〇年之间的预计累积通胀率(即百分之九点六)为基础订定的,选举开支限额的调整亦是考虑到同期的预计累积通胀率、上届立法会换届选举中需竞逐候选人申报的选举开支,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而订定的。两条附属法例明天刊宪,并于下周三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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