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高峰会议」商停摆对策

2020-02-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得悉,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出于公共衞生考虑,司法机构自农历年初五(一月廿九日)至今一直暂停正常运作。香港两个法律团体、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于本周二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其他法官就疫情致数以百计案件不断延期、召开「高峰会议」,估计司法机构将在本周尾会落实方案。

消息称,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早前已向司法机构提出关注和建议,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联同其他法官,与大律师公司的民事、刑事及家事法庭的代表资深大状,以及律师会等三方于本周二(二月十八日)一起召开会议。

据知,两个法律团体在会议中表明,对司法机构多次押后聆讯,担心令案件积压,影响市民寻求司法公道。

大律师公会要求司法机构增加「停工」标准的透明度,制定疫情缓和后处理积压案件的措施,包括考虑加班或加快案件排期等。

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代表均认同司法机构应把公众健康和防疫工作视为目标的做法,但香港始终是法治社会,公众对司法服务的需要也不能因而受忽略,社会要从各种需要取得平衡。两会希望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司法机构仍可以进一步运作。

据悉,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表示的三项关注,包括(一)法治和人权对无限期关闭法院的影响。(二)新加坡法院在疫情下仍然继续运作。(三)对其他法律部门的涟漪效应,例如 法律援助申请进一步延误了恢复法院的案件。

而两会作出的八项建议,(一)任命额外的值班法官来处理不同程度的案件休会期间的紧逼性和重要性。(二)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尽可能以书面方式处理事项; 从合资格的大律师和律师中聘请临时法官协助。为了辅助此措施,请增强:(a)法官和当事一方使用电子文件,以确保法院在休庭期内继续营业。

(b)在法院书记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之间使用电子通讯方式(例如电子邮件)

(三)法院开放时间有限,例如,某些法院可每周开放一天,公众座位可以减少。(四)尽可能准备和作出判决。(五)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的同意书。(六)为了给诉讼人和法律代表更多的确定性,并促进更好的案件管理并避免浪费在准备工作上的费用,应宣布较长的一般延期休庭,并应提前通知,例如 学校停课起码至今年三月十六日。

(七)负责某些案件清单的法官与大律师公会内的执委之间的进一步沟通,以讨论在此期间发生的事项。 在刑事案件中,应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保持联系,例如政党,法援署各当事方。(八)一般休庭期间法院大楼的清洁标准,审查在此期间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员的协议安全检查和温度测量,以确保此类检查符合相关的公共卫生建议。

自去年六月修例风波以来有近七千五百人被捕,当中有一千二百多名男女被检控,法庭积压大量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仍未审理,现时更因疫情而押后聆讯,令情况变得严峻。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认为当局有需要考虑成立特别法庭处理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加快审讯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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