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均瑜指教局不轻易撤换校长

2019-12-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日前接受内媒访问时,表明学校如不配合调查,当局有权要求撤换涉事校长。将接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教育工作者联会会长黄均瑜(见图)表示,政府的确有权取消校长资格,但相信当局不会轻易行使「最后手段」,若以强硬手法处理教育界问题可能适得其反。教育局重申,无论撤回校长批准或取消教师注册,都会根据事实审慎考虑,过去五年无引用《教育条例》撤换校长。

黄均瑜昨出席港台节目时,指校长应就教师在校内言行负责、维护学生整体利益,认为杨润雄提及的是教育局既有权力,政府的确有权取消校长的资格,但相信当局不会轻易行使「最后手段」,亦不希望出现有关情况,认为应以柔软方式处理教育界问题,若以强硬手法处理可能适得其反。

至于如何厘定教师校外言论是否恰当,黄均瑜认为要考虑会否影响校誉等其他因素,相信校长有智慧应对校内问题,教育局只会在出现屡劝不改等严重情况下,保障学生利益动用权力。惟他承认学校现时面对严重政治冲击,身为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言论容易被政治化解读,现时并非适合时候提出。

教育局则表示,根据《教育条例》第五十六条,常任秘书长可撤回其对校长的批准,例如有关校长无令人满意地执行校长的职责,就此,局方会因应情况立案审视,要求法团校董会进行调查,尽快向教育局提交报告,并在合理的时间内,邀请当事人提出书面陈述和回应。如确认问题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教育条例》撤回校长的批准。

教育局重申,无论是撤回校长的批准或取消教师的注册,当局都会根据事实,并以极为审慎的态度,按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因素考虑,过去五年,并无引用上述条例撤回校长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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