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获撤袭警罪申讼费

2019-12-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一月四日将军澳爆发冲突事件,五旬男商人被指在警方清场撤离时,身穿防护装备,大力撞向警方盾牌及箍警员颈部;另一名三十岁男文员则涉嫌以水喉向警员洒水,两人各被控一项袭警罪,案件昨在观塘裁判法院再讯,控方表示因证据不足,申请撤销男商人的袭警罪,辩方批评「如果问完DOJ(律政司)先带上庭,就唔需要浪费讼费」,其讼费申请获批。

五十一岁商人谢永灵,被控于十一月四日在将军澳唐俊街唐明街公园外,袭击警员A及B。他昨日获撤销控罪,辩方提出讼费申请,表示袭警罪案情简单,警方毋须作任何调查,现却因证据不足而要撤控,批评「呢单case应唔应该带上法庭都成疑问」。 他另呈上涉案警员及被告的医疗报告,显示警员右手肘有触痛,但被告右脑两处裂伤须缝十针,太阳穴、膝部及背部均有瘀伤,明言「现场边个袭击边个,由报告中可以推论」。

但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一度混淆,不知医疗报告属哪名警员,再度批评控方以代号隐去警员身分带有「潜在嘅不便、难处」。控方则以被告自招嫌疑为由,反对其讼费申请。辩方反驳指,控方无法证明案情才要撤控,强调与警员推论并非自招嫌疑。徐官听取陈辞后批准讼费申请。案件编号:观塘刑事一九四四、一九四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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