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呈请非游戏 区诺轩范国威失议席

2019-12-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在立法会补选被DQ的周庭及刘頴匡,九月提出选举呈请先后获判胜诉,高等法院裁定选举主任没有给予两人合理机会解释其立场,至于在该次补选中胜出的区诺轩及范国威亦因此被裁定为「非妥当当选」。区范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即使高院裁定选管会决定违法,但判决不应影响当选人议席的有效性,终审法院三位法官昨一致拒绝批出上诉许可,首席法官马道立强调,只要选举呈请获裁定胜诉,其结果在程序上必然会推翻当选人议席。马官形容选举呈请「不是游戏,是严肃的法庭程序」。区及范亦须向选管会,以及被DQ的周庭及刘頴匡赔偿讼费,两人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席。

代表区诺轩的大律师詹铤锵昨陈辞指,周庭和刘頴匡早前在高等法院提出选举呈请,针对的是选举主任的违法选举程序,并非挑战补选中当选结果。区诺轩在上届立法会补选中,代替被DQ的周庭出选,可堪称为周庭政治上的「Plan B」,背负同一批选民的期望。但首席法官马道立质疑,选举呈请在程序上必然是挑战当选人议席,牵涉法律基础,并非一场「游戏」。周庭藉着选举呈请挑战区诺轩的议席,但区诺轩现时又声称自己是周庭的「Plan B」,令法庭无法信纳两人是合作关系。

詹铤锵回应指,尽管申请人只旨在通过法庭声明,推翻选举主任的违法决定,唯一方法就只有提出选举呈请,别无他策。范国威没有律师代表,采纳詹铤锵大律师的陈辞挑战自己被裁定「妥为当选」的结果。

周庭和刘頴匡分别由谭俊杰大律师和鲍进龙大律师代表,对法庭会否DQ当选人,均抱持中立态度。终院最终宣布拒绝批出两人的上诉许可,兼判二人要支付另一方周庭、刘颖匡和选举主任上诉的讼费。

詹铤锵大律师庭外解释,选举呈请有程序上的缺陷,倘若上诉人只想挑战程序上的不公义,无论补选当选人是否「妥当当选」,其「副作用」便是要推翻当选人议席。选举主任的过失和失误,却由当选人和其支持者承担后果和损失,对支持周庭和区诺轩议员的选民犹如构成双重伤害,选民亦不应因选举主任的失误而失去在立法会的被代表权。詹大状续指,选举呈请必然推翻议席的效果犹如保障了选举主任不被挑战,倘若被DQ的参选人不满违法选举,但为了保障自己政治上「Plan B」的议席而放弃上诉。

区诺轩闻判后庭外见记者表示,提出上诉的原意是厘清法律观点,形容目前选举制度只能用「疯狂」来形容。政府选管会行政失误,不应由当选者、参选者或选民来承担后果,即使他们利益受损,政府仍毋须负责为失误「找数」,要周庭、自己及十三万港岛选民承担是相当荒谬。上诉被驳回反映将来选举主任或会更有恃无恐地取消参选人资格,亦可能令到相关选区的多名议员被任意DQ,令立法会无法运作。他又预期陈凯欣亦会面临法律程序,或会失去议席。

范国威认为裁决反映选举呈请制度存在漏洞,他与区诺轩到终院上诉是希望寻求公义,因为法律有漏洞,政府通过选举呈请作为手段DQ当选人。虽然今后两人将失去议席,但服务市民的心不变,将会继续在另外的平台上为广大市民服务。他又指,如果举行补选,他会考虑参选。案件编号:终院民事杂项三〇七、三二四 ——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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