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倡引《收地例》建公屋

2019-09-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反修例运动持续三个月之际,民建联昨促请政府积极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兴建公屋,以达至三年上楼目标。主席李慧琼批评政府过去觅地「龟速」,导致民怨积累,认为当局不应因害怕面对司法覆核,而避免引用《条例》;该党又尽快将九幅拟由私楼地转为公营房屋土地移交房协和房委会,以及为轮候公屋三年以上的家庭提供租金津贴。发展局回覆,在多管齐下的土地供应策略下,任何可增加土地供应以达至长远房屋策略下房屋供应目标的建议,政府都会抱持开放态度并认真检视。 

李慧琼表示,土地房屋问题是社会其中一个严重的深层次矛盾,但过去政府觅地「龟速」,成绩令人失望,公屋轮候时间愈来愈长,导致民怨积累,令近月的《逃犯条例》风波演变得更激烈,认为政府在回复社会秩序的同时,亦应多管齐下处理土地房屋问题。对于政府担心会引来司法覆核,李慧琼指任何政策均可能面对阻力,「但不能因为怕而不做」,否则民怨只会更大。她又透露,该党将会约见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和地产建设商会,反映意见。

立法会议员刘国勋指出,政府自特区成立以来,只曾十三次引用《条例》收回土地以兴建公共房屋,认为当局应更积极运用。他指现时有约十五万宗一般公屋申请、同时现时每年兴建约两万个单位计算,若要满足三年上楼目标,估计每年收回二十五公顷棕地,三年合共七十五公顷棕地,就可满足公屋供应的缺口。

此外,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柯创盛要求政府,尽快将九幅拟由私楼地转为公营房屋土地移交房协和房委会,又建议为轮候公屋三年以上的家庭提供租金津贴、实施劏房租务管制,以及设立每年上限十万元、可享用二十个课税年的居所租金扣税额。刘国勋就希望政府尽快启动目前暂缓的「土地共享先导计画」,透过公私营合作,同时提供应付不同需求的公营和私营房屋。

发展局回应民建联建议,指引用《收回土地条例》需要确立有关土地适用于「公共用途」后,方可引用。政府一直有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私人土地发展,未来亦会继续就不同的新发展区及公营房屋计画收回私人土地。发展局原定今年6至7月推出公私营合作发展的「土地共享先导计画」,但至今未出台。发展局说,正拟订执行细节。稍后会公布拟议安排并听取相关持份者意见,适时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以公开接受申请。

民主党尹兆坚则质疑民建联「转軚」,是为了挽救建制派十一月区议会选举的选情。他要求政府承诺以引用《条例》取代「明日大屿」计画,又认为政府首阶段应收回最少三百公顷土地,才能勉强应付《长策》十年目标所欠缺的约七万个公营房屋单位。

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表示,利用农地发展建屋方面应「胡萝卜」和「大棒子」双管齐下,既要推行「土地共享先导计画」,也要引用《条例》收回未发展的农地,藉此增建公营房屋。他期望政府尽快落实去年底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提交的报告内容,追回「三年上楼」承诺。联会主席文裕明则建议政府全面收回粉岭高尔夫球场兴建公营房屋,估计该地以较高密度的发展规划,或可提供约三万个单位,足以达成《长策》十年目标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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