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留学港生被控围警署
2019-09-03 00:00
二十六岁被告黎擎智毋须答辩,控方表示警方需时作进一步调查,同时透露被告被捕时戴著眼罩、头盔、护甲、手袖等防护装备,其随身腰包内有手套及生理盐水,警方需要化验该手套是否有接触砖块的痕迹,亦要从数十名警员中寻找目击证人,及翻查相关闭路电视片段,申请将案押后至十一月再讯。
辩方则反对控方所提出不可离港的保释条件,透露被告在台湾就读德国文化,他须于开学前三十日返台,否则有机会未能回校上课;辩方续称控方未有指控被告曾作出掟砖的行为,认为被告所面对的指控并非最严重。
惟控方指被告衣著与「带头」犯案人士衣著脗合,同时因较迟时间才收到文件,对被告是否在台读书亦有所质疑。裁判官最终建议被告提交相关在学证明文件,再申请修改保释条件。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二二四三——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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