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丽指增加选举呈请信心
2019-09-03 00:00
去年十一月立法会九龙西补选,报名参选的刘小丽当时被选举主任引述报章等资料,以她曾主张「自决」为由,认为她非真诚拥护《基本法》,判提名无效。刘小丽昨表示,周庭选举呈请胜诉增加了自己对案件的信心,因选举主任取消其参选资格前,未给予申辩机会,但她认同周庭所言今次是「惨胜」,因法庭再次确立选举主任有权根据参选人政见而作出「DQ」决定,又担心今次案例后,选举主任日后可能会「求其问下你,然后就DQ你。」她指,其选举呈请法律观点与周庭的不是完全一样,仍要与代表律师商讨,目前案件仍在文件往还阶段,未有开庭日期。
至于极可能失去议席的区诺轩表示,法庭的判决「标志着我一年多的立法会议员生涯告一段落」。不过,他表明,伸张正义最为重要,今次胜诉等同「掴了政府一巴」,证明选举主任邓如欣违反程序公义,邓应引咎下台。他续说,今次官司可以影响刘小丽的选举呈请,建制派陈凯欣的议席。他表明作为立法会议员的日子是人生最光荣一刻,未来仍会以区议员身分服务市民,「无论在任何岗位,我都感到十分光荣」。
立法会秘书处回应指,据《立法会条例》,如若原讼法庭在聆讯选举呈请时,裁定任何人并非妥为当选为议员,则该人从颁下判决当日起,即不再是议员,法庭决定会在上诉期内暂缓执行。区诺轩聘有二十二名助理,包括黄之锋周庭等众志成员,他及其助理现仍保持议员及助理身分,可出入立法会及接受薪津。另如有任何一方在本月二十日前提出上诉,区诺轩的议员资格将续获保留至案件完结。被问到会否参与未来的选举或提出上诉,区诺轩说言之尚早,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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