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册遗失报告 前总主任被揭「欺上」

2019-07-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选举事务处于二〇一六年遗失一份选民登记册。选举管理委员会昨日发表调查报告,确认登记册已经遗失,但因事隔多时及缺乏证据未能确定遗失时间及原因。报告同时查出,前总选举事务主任黄思文早于一八年四月已得悉登记册遗失,但一九年四月却公开指下属未有汇报,是与事实不符。报告建议调派人员负责包装工作,及改善包装情况,再有遗失应在六个月内向公众汇报。政制局局长聂德权指黄思文昨日已被调离岗位,港府会按纪律程序问责。

一份载有八千名青衣伟盈选区选民资料的选民登记册,在一六年九月选举后不翼而飞,事隔三年至一九年四月方被传媒揭发。选管会在调查三个月后公布长六十页的报告,交代调查结果及相关建议。报告表明,由于事隔多时和缺乏直接证据,因此无从确定涉事选民登记册何时及如何遗失。报告提到,遗失的登记册应该在投票后被工作人员包好并运到仓库,但是过程有错误,文字记录亦有不当,加上收回物资的职员是一名替工,虽然态度小心,但未有按计画检查。选管会总结事件未能找出何人出错,认为是「不幸」。

有电视台于四月初报道事件,总选举事务主任黄思文当时回应,指下属未有汇报遗失一事。惟选管会报告则披露,廉政公署于一八年一月五日,曾去信黄思文,指由于处方遗失选民登记册,故公署未能就一宗选举个案作出调查。黄思文当时曾批阅该便笺,而前首席选举事务主任亦曾以电邮向其报告,电邮提到「该投票站经划线的选民登记册就是至今我们仍未寻获的那本,副总选举事务主任已于早前会议作出报告」,显示下级有向上级报告事件,黄身为部门首长亦得知,惟黄思文和前首席选举事务主任二人及后未有再跟进事件。选管会主席冯骅批评,二人敏感度不足,对二人未有跟进感到不幸,他直言「作为选举事务主任,身为部门首长,应更审慎和小心确保向公众发放正确信息」。

冯骅表示,是次事件反映若干问题,选管会已提出相关建议,包括如若再有个人或敏感资料遗失,必须在半年内应立即向总选举主任、政制局、警方及个人私隐专员公署汇报,并向公众交代。他又说,遗失过程出现失误,有可能是因为选举人员工时太长疲累所致,他建议港府考虑缩短投票时间,同时检视现时人员长时间工作的安排。冯骅又提到,选管会发觉用来储存选举物资的仓库不足,而且政府内部亦缺乏有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建议港府改善。

聂德权昨日表示,六月下旬黄思文已开展年度休假,因应事件及调查报告,他昨日已被正式调离岗位,离开选举事务处,至于相关人士的责任,公务员事务局会按既定纪律机制处理。他指港府会全力跟进报告,会考虑在选举事务处加开常设职位,同时已即时要求政府产业署跟进寻觅仓库。

伟盈选区区议员兼立法会议员麦美娟表示,不能接受调查结果,认为报告没有明确建议如再出现类似个案,要在多久的限期内汇报情况。新界西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表示,对调查报告感到失望,认为没有调查出真相,认为涉事人员应该被纪律处分,甚至付上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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