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队交流入房非礼 教师判囚九个月
2019-06-22 00:00(星岛日报报道)四十三岁已婚男教师于过去两年六度非礼一名年仅十一岁的女学生,其中两次更是在他带队往内地交流时趁机入房非礼女童,事件最终由同学揭发。他早前承认六项非礼罪,屯门裁判法院裁判官昨判刑时,斥责他身为教师却行为卑劣,理应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故判其监禁九个月。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身为受害人的小四班主任,两年来一直漠视女童的反抗而多次抚摸她的大腿和腰部等部位,又特意安排女童坐在课室最后一排以便他侵犯。被告有计画地利用自己的身分接近女童,令女童饱受困扰,法庭有责任判处阻吓式刑罚以防同类事件发生,最终判其监禁九个月。案件编号: 屯门刑事四一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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