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面试「作弊」 货不对办投诉增
2019-05-16 00:00
消委会接获其中一个投诉个案,在一家外佣公司挑选一位在履历表示有照顾婴儿及烹饪经验,广东话评为良好的印佣,相约视像会面;投诉人指该印佣能以简单广东话对答及略懂英文单字,决定聘用,但上班后判若两人,连洗衫、煮饭、清洁等基本常用字眼都听不明白,要用应用程式翻译印尼语指令她工作。后来她如实告知,面试在镜头后有一个显示器,有人替她即时翻译广东话拼音对话。投诉人已终止其合约,但外佣公司不肯退款,只提供七折更换女佣,双方未能谈妥,消委会建议他考虑向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
另一投诉人因A公司以「百分百退款」作招徕,支付约一万一千元聘用一名菲佣,但遭菲律宾海关拒绝出境。A公司免费为投诉人再觅人选,口头答应若再失败便全数退款,最终申请再失败,投诉人要求公司退款,但职员多番推搪,而「百分百退款」的条款诸多限制。A公司回覆消委会,指全数退款只适用于未能成功取得香港入境处批出签证之个案,故两次聘任失败都不在范围内,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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