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改公司发薪系统 卓悦前经理骗四千万

2019-01-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卓悦化妆品人力资源部门一对母子前职员,涉篡改公司电子发薪系统中部分雇员的银行资料,未经上司同意下擅自替他们两人和四位前同事「加人工」,以误导公司向其一家三口以及四名前雇员超额汇款逾四千万。一家三口分别被控欺诈卓悦四千万元和洗黑钱逾三千六百万元等五罪,昨于高院受审。母亲根据合约,七年受聘期内总薪金应得一百七十万元,但银行转帐记录显示卓悦曾汇款九百八十万元予她。而原本应得一百七十万元薪金的儿子终实收逾一千一百万港元。卓悦公司主席指雇员并无自己调整薪酬水平的权力。

两被告母子在事件曝光后,于一一年三月被解雇,六十四岁首被告乔美龄和其四十一岁儿子次被告夏定邦离职前分别任职部门经理和助理经理;只涉嫌洗黑钱的七十岁任保安员第三被告夏伟成是女被告的丈夫,非卓悦员工。

代表控方的大律师王兴伟开案陈辞指,两被告母子滥用公司职权,操纵公司出粮系统获利。女被告乔美龄〇四年加入卓悦,出任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经理,主责为计算公司职员的薪金和安排出粮。根据卓悦内部电子发薪系统,乔只需透过电脑程式,向银行发送一个试算表,表上列出收款人、银行户口号码和汇款金额,银行便会自动根据以上资料出粮给卓悦雇员。而其子夏定邦则以行政文员职位于同年加入卓悦,于〇九年获晋升为助理经理,同年夏定邦接手乔的发薪工作。

控方指,〇四至〇九年乔负责的支薪试算表上,有三十五位收款人与银行户口持有人身分不符,表上该三十五名人士报称的姓名均是公司雇员或前雇员,所有可疑户口后来被证实全是其一家三口所持有;乔又在表上擅自调高自己、次被告和四名前雇员的薪金,令自己和他们实收薪金较合约薪资多,差额甚至高出数倍。该段期间,卓悦因此失去逾二千八百万元。其后〇九年至一一年,次被告接手发薪工作,以同样手法发薪,卓悦因此失去一千二百万元。最终共约三千六百万元落入三人手中。每次安排发薪前,两人会先交试算表予会计部经理核数,但只需呈交总额数字,不需列出每项明细。因此两人能瞒天过海。

卓悦化妆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主席叶俊亨昨供称,除非乔获其本人或时任执行董事陈志秋授权,否则乔无权擅自增减雇员薪金,加薪申请一般需由陈批准。虽然首、次被告为公司雇员,但叶事前并不认识对方。被问到涉案其中一名前顾员三星期内,获发两封无论薪水、工作岗位都截然不同的聘用信,叶表示「唔知」。叶又对母子擅自加薪毫不知情。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三四八──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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