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斥暴力妨擾會議損港法治精神 香港中律協表遺憾
2019-05-14 12:00
建制派及民主派今早分別安排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並再次在相同會議室召開,卻又引起混亂,最終雙方決定宣布會議結束。香港中律協表示,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捍衛公義及法治,認為立法會發生暴力妨擾會議,有損香港法治精神及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國際形象,感遺憾。
香港中律協發聲明指,根據聯合國動議45/116及修訂動議52/88,各司法管轄區有責任完善本地移交逃犯之法例,保障人權與完善有效移交法例並無衝突。香港修訂及完善有效的逃犯移交法例,實為國際上應有之義。
聲明指,修例已對移交逃犯及人權保障作了有效平衡,亦可讓香港跟從國際慣例,以「個案形式」及同一標準,處理涉及未與香港簽訂移交逃犯安排的司法管轄區的嚴重罪案,由特區行政長官啟動「個案移交」切實可行,是參照美加行政機關啓動程序做法。
聲明提到,修例將個案移交最終把關的權力賦予香港法院,而個案移交必須符合法定罪行及兩地同屬犯罪才可移交、已過追訴時效的罪行不移交、死刑犯不移交、政治犯不移交、宗教和種族等原因不移交等一系列國際通行的原則和標準。而被移交人在香港可以通過司法覆核、人身保護令、酷刑聲請、上訴等途徑尋求救濟,可確保不符合條件者不被移交。被移交人的人權獲得充分的保障。
香港中律協指,香港終審法院有來自英國、澳洲等國家的資深法官擔任海外非常任法官,確保香港司法把關人權保障的獨立性。 而修例亦符合聯合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標準及做法。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今起改名為「香港中律協」,以配合本會長遠發展、更好服務香港法律界,擴大香港業界與內地及國際的法律交流合作,力助香港業界開拓內地及國際法律服務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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