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涉受賄被公訴 檢方:應追究刑責
2019-05-10 15:24
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宏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孟宏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孟宏偉利用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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