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台陸委會:即使通過修例 台灣亦不同意移交陳同佳

2019-05-09 20:41

涉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的20歲男子陳同佳(近鏡者)。資料圖片
涉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的20歲男子陳同佳(近鏡者)。資料圖片

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制度漏洞,台灣的大陸委員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即使香港通過修例,台灣政府亦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

邱垂正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台港雙方磋商移交陳同佳的進度時指,台灣政府在案發後已「用盡一切努力處理」,並3度提出司法請求與會商要求,但港府均不回應,甚至捨易求難,把原本可單純處理的個案,「以複雜且受到高度質疑的修法方式來取代」。他指,政府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的前提條件下,與港方進行協商。他又指,即使香港通過修例,但在赴港或在港台灣人被移送到大陸的威脅排除前,台灣政府都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他又指,一旦修法未如港方意願,以致個案無法處理,相關責任應由港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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