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台陆委会:即使通过修例 台湾亦不同意移交陈同佳

2019-05-09 20:41

涉台湾谋杀女友潘晓颖的20岁男子陈同佳(近镜者)。资料图片
涉台湾谋杀女友潘晓颖的20岁男子陈同佳(近镜者)。资料图片

香港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处理台湾杀人案及制度漏洞,台湾的大陆委员会发言人邱垂正表示,即使香港通过修例,台湾政府亦不会同意移交陈同佳。

邱垂正下午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台港双方磋商移交陈同佳的进度时指,台湾政府在案发后已「用尽一切努力处理」,并3度提出司法请求与会商要求,但港府均不回应,甚至舍易求难,把原本可单纯处理的个案,「以复杂且受到高度质疑的修法方式来取代」。他指,政府不会在逃犯条例修法的前提条件下,与港方进行协商。他又指,即使香港通过修例,但在赴港或在港台湾人被移送到大陆的威胁排除前,台湾政府都不会同意移交陈同佳。他又指,一旦修法未如港方意愿,以致个案无法处理,相关责任应由港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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