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斥立會秘書處越權促撤回文件 民主派將向陳維安發律師信

2019-05-05 18:36

民主派議員今日發聯署聲明,批評立法會秘書處越權。
民主派議員今日發聯署聲明,批評立法會秘書處越權。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向《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主席選舉後約一小時後,法案委員會秘書向委員發出通告,要求委員於周一正午前回覆對指引的考慮,並稱若法案委員會過半數委員支持採‍納有關指引,有關指引將視為獲得採納。民主派議員今日發聯署聲明,批評立法會秘書處越權,認為秘書處失去服務立法會的中立角色,並促請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撤回書面文件,並將向陳維安發律師信,

聲明指,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的指引需由有關法案委員會考慮,亦即應於涂謹申已安排的明日會議上討論,但內務委員會在通過指引後,立法會秘書處隨即將該指引變成書面文件,並要求議員以書面同意指引與否,事前並未諮詢主持該會議的涂謹申,亦未得到他的同意。聲明批評,「由陳維安領導的立法會秘書處竟然亦為配合建制派,不惜淪為政治打手」,並指嚴厲譴責秘書處的有關行為「不但越俎代包以至越權行事,亦從根本上失去服務立法會的中立角色、破壞信任、失職失德。」

聲明強調,法律顧問馮秀娟解讀《議事規則》第43條「辯論規則對委員會的適用範圍」是「全無先例可循」,並認為等同顛覆立法會轄下委員會主席權限,可隨意否決議員按《議事規則》提出任何規程問題、中止議案辯論和修正案。聲明亦促請,陳維安撤回該書面文件,並指「是立法會議事歷史中最大的一樁行政恥辱」,又重申反對不當的行事程序,以及反對指引的內容。民主派亦指,將向秘書長陳維安發律師信,批評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至於是否作司法覆核則視乎稍後情況。

建立時間: 1720
更新時間: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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