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任我行】警方上水再行動 拘44歲電動單車女

2019-05-05 08:39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

警方繼昨日上午在上水沙頭角公路行人路,拘捕一名駕駛懷疑電動單車的59歲男子後,昨午再於上水天平路,拘捕一名懷疑駕駛電動單車的44歲女子。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於昨午在上水及大埔一帶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警員在上水天平路發現一名44歲姓梁本地女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

經初步調查後,該名女子涉嫌無牌駕駛 、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及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單車被捕。有關的電動單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適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或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為提醒市民,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聯同邊界警區、元朗警區、屯門警區、大埔警區警民關係組警員,於5月1日至昨日(3日)在區內,包括公共屋邨、社區會堂和單車徑等進行宣傳,共派發4000多張宣傳單張,並於區內張貼告示,提醒市民切勿違例駕駛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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