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任我行】警方上水再行动 拘44岁电动单车女

2019-05-05 08:39

行动中检获的证物。
行动中检获的证物。

警方继昨日上午在上水沙头角公路行人路,拘捕一名驾驶怀疑电动单车的59岁男子后,昨午再于上水天平路,拘捕一名怀疑驾驶电动单车的44岁女子。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于昨午在上水及大埔一带进行打击无牌电动车辆行动。警员在上水天平路发现一名44岁姓梁本地女子驾驶一辆怀疑电动单车,于是上前截查。

经初步调查后,该名女子涉嫌无牌驾驶 、驾驶时没有第三者风险保险、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及在没有戴上防护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电单车被捕。有关的电动单车已被送往车辆扣留中心作进一步检查。

警方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适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或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为提醒市民,新界北总区交通部联同边界警区、元朗警区、屯门警区、大埔警区警民关系组警员,于5月1日至昨日(3日)在区内,包括公共屋邨、社区会堂和单车径等进行宣传,共派发4000多张宣传单张,并于区内张贴告示,提醒市民切勿违例驾驶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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