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男教師摸幼園女生私處判囚10個月 官斥:為人師表罪加一等

2019-05-02 16:15

被告Robert Scott Johnson。 資料圖片
被告Robert Scott Johnson。 資料圖片

56歲加籍幼稚園男教師涉趁著學生午睡時,伸手入褲非禮年僅6歲的女學生,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接納女童Y及兩名老師的供詞,但就未能接納女童X所指遭非禮的指控。裁判官認為被告非誠實可靠證人,他供稱想「涼冷氣」而進入肇事班房的理由實屬藉口、被告身為成年人竟聲稱被女童扯至幾乎失平衡向前跌等說法亦不成理,不接納被告的供詞。最終裁定被告其中一項非禮罪成,考慮到女童年幼,被告身為師表更罪加一等,即時判囚10個月。

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被告Robert Scott Johnson為人師表,作出侵犯學生行為,破壞雙方的誠信,無疑是加刑因素。再者,受害女童當案時剛過6歲生日,非常年幼,並無能力保護自己,法庭有責任保護純真年幼的孩子,為另一加刑因素。最終以5個月為量刑起點,判即時入獄10個月。

陳官接納女童Y的供詞,認為其證供清晰明確,在盤問下亦不受動搖,例如在盤問下可明確說明雖然看不到被告摸她,但感覺到被人觸摸私處。而女歲X作供時承認有解被告的鞋帶,但就未能解釋原因,而盤問時亦聲稱被告沒有侵犯她,故未能採納其證供。

而被告自辯時聲稱想「涼冷氣」而走到學生睡覺的其中兩間班房,但見騷擾到學生午睡,繼而走到較高年級、即案發班房,裁判官認為此說法沒有說服力。被告又指女童X曾捉著其手指向前拉,令到自己差點失平衡向前跌,陳官質疑被告作為一個高大的成年人,竟會被年幼女童扯至失平衡跌倒,不接納其說法。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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