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約500市民在荔枝角收押所外集會 聲援佔中案被告
2019-04-24 21:20
佔中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戴耀廷及陳健民判即時入獄16個月,邵家臻及黃浩銘各判監8個月。4人下午由囚車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約500名市民晚上到收押所外,手持蠟燭,並高呼口號,聲援各被告。晚會在晚上約9時結束,參加者和平散去。
在集會期間,部分人穿著寫上「我沒有被煽惑」的黃色上衣。案中獲判緩刑的佔中發起人朱耀明、張秀賢及李永達、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工黨李卓人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亦有出席。另外,一名女子下午將手持的「支持佔中九子」黃色紙張貼在收押所外的鐵馬上。
朱耀明表示,對於4子入獄感到很難過,並指希望能與另外兩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一起入獄服刑。他續指,這是他們在民主抗爭路上最光輝的時刻,代替眾人走苦路。他又指,早上送別4人時,他在囚車上看到的不是4名囚犯,而是4顆「照亮黑暗大地的光。而張秀賢在發言時,則提到自己本應在收押所內,而非留在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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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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