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性戀者覆核挑戰本港無民事結合制度 保守團體申請介入遭駁回

2019-04-23 20:20

九龍佑寧堂、基恩之家、香港基督徒學會、性神學社均派出代表列席聆訊
九龍佑寧堂、基恩之家、香港基督徒學會、性神學社均派出代表列席聆訊

香港女同性戀者MK去年6月入稟高等法院挑戰本港婚姻制度,稱政府禁止同性戀者在港民事結合的制度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今早8位宗教團體和關注組織等在高等法院申請以「訴訟人」身分加入訴訟。各組織以本案對宗教、社會有重大影響為由,提出申請,又稱自己具專業知識,能為本案提出多方面的考慮因素。MK和政府方則反對申請,指他們的介入使法律爭議拓展至社會、宗教問題,此並非本司法覆核原意所在。法官下午四時半頒布判辭,駁回今早所有申請。

8名申請者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明光社、九龍佑寧堂、基恩之家、香港基督徒學會、性神學社與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梁詠恩。

法官判辭中解釋,法庭會否批准申請人介入訴訟,考慮點是他們能否在聆訊中提供原本現有雙方無法提出的資料。

法官指,MK原本在司法覆核提出的只牽涉法律層面,法官認為MK與答辯方政府已能夠提供所有和充分的資料去令法庭了解本案所牽涉的法律議題。

另外,申請介入的8位持分者對宗教、社會、道德觀有截然不同的意見。他們介入訴訟後或許會在以上這些額外的層面上另起新議題。法官續指,倘若他批准8名申請人介入訴訟,其他的會「跟風」和掀起申請介入訴訟潮。

今早天主教‪香港教區稱,根據現行本港婚姻條例,香港只承認基督教背景,即一男一女的民事結合,這是為了保障家庭制度和合符人類生態學。

代表「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和明光社的律師直言,無論司法覆核裁決為何,都會改變現有婚姻制度。至於「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雖然組織沒有宗教背景,但婚姻權利不止於宗教方面,亦關乎華人社會中的傳統婚姻概念。

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梁詠恩透過代表律師指,現行婚姻制度違反個人權利和家庭權利,對同性家庭和異性家庭有不合理的差別。梁透露,自己出生性別是男,2009年完成變性手術後以女性身分生活,性取向仍是女性。梁原本享有與女性結婚的權利,但2014年法庭裁定W案勝訴,即變性人以變性後的性別結婚,是女兒身的梁便失去與女性,即同性結婚的權利。

MK的代表律師反對申請,稱各申請人的介入有機會干擾MK的私隱和安全。而且原本MK只是針對法律制度提出司法覆核,但其餘申請人將之拓展至宗教、社會層面上,內容與原本覆核內容無關。答辯方政府亦反對梁詠恩加入訴訟。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400
更新時間:2020

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梁詠恩
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梁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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