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幫捂嘴 初中女生20天內遭獸父多次強姦

2019-04-19 10:00

欣欣被父親強姦後曾多次嘗試逃走。
欣欣被父親強姦後曾多次嘗試逃走。

上海市發生一宗令人髮指的強姦案,一名初中二女生被生父於20天內多次強姦,而親母不無阻止,還充當起幫兇,將她捂嘴,讓丈夫得逞獸慾。

檢察官透露案情指,被害人欣欣(化名)從小在貴州老家生活 ,在初二的那個暑假,帶同弟弟妹妹由貴州一起到上海,與在上海打工的父母相會,豈料是「送羊入虎口」。欣欣父母王某夫婦在上海的住所只有兩個房間,欣欣的弟弟妹妹睡一間,欣欣和父母住另一間。某天晚上,王父用雙手將欣欣按在身下意圖強姦,欣欣劇烈反抗,母親張某非但沒有保護女兒,反而在旁幫手捂著欣欣的嘴,不讓她哭鬧,最終被父親得逞。

欣欣被父親蹂躪後,母親不但無安慰還說,將來欣欣的妹妹一樣也要用身體來報答父親。為了逃避父親的繼續侵害,欣欣第二天找機會逃到了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從老家偷跑出來,在上海沒有親人,警察便將其送至救助站。但同日王某二人發現欣欣逃跑也去了派出所報案。欣欣被王某夫妻領回後再毒打一頓,欣欣嘗試用割腕和再次逃跑的方式,但都失敗,之後的20多天時間裡,欣欣再被父親多次強姦。

過完暑假回到貴州後,王某對欣欣的威脅恐嚇也沒有停止。警告她如果將強奸的事情說出去,一定會殺了全家人。極度害怕的欣欣將這件事情告訴了爺爺、奶奶、姑姑。最終在姑姑陪同下與欣欣到上海報案。

在調查中,才揭發除去發生在暑假期間的性侵外,欣欣來在她10歲時已曾被父親強姦,只是當時年紀太幼,不知什麼一回事,當時更是她懂事後第一次見到常年在外打工的父親,所以沒有報案。

崇明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張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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