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帮捂嘴 初中女生20天内遭兽父多次强奸

2019-04-19 10:00

欣欣被父亲强奸后曾多次尝试逃走。
欣欣被父亲强奸后曾多次尝试逃走。

上海市发生一宗令人发指的强奸案,一名初中二女生被生父于20天内多次强奸,而亲母不无阻止,还充当起帮凶,将她捂嘴,让丈夫得逞兽欲。

检察官透露案情指,被害人欣欣(化名)从小在贵州老家生活 ,在初二的那个暑假,带同弟弟妹妹由贵州一起到上海,与在上海打工的父母相会,岂料是「送羊入虎口」。欣欣父母王某夫妇在上海的住所只有两个房间,欣欣的弟弟妹妹睡一间,欣欣和父母住另一间。某天晚上,王父用双手将欣欣按在身下意图强奸,欣欣剧烈反抗,母亲张某非但没有保护女儿,反而在旁帮手捂著欣欣的嘴,不让她哭闹,最终被父亲得逞。

欣欣被父亲蹂躏后,母亲不但无安慰还说,将来欣欣的妹妹一样也要用身体来报答父亲。为了逃避父亲的继续侵害,欣欣第二天找机会逃到了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从老家偷跑出来,在上海没有亲人,警察便将其送至救助站。但同日王某二人发现欣欣逃跑也去了派出所报案。欣欣被王某夫妻领回后再毒打一顿,欣欣尝试用割腕和再次逃跑的方式,但都失败,之后的20多天时间里,欣欣再被父亲多次强奸。

过完暑假回到贵州后,王某对欣欣的威胁恐吓也没有停止。警告她如果将强奸的事情说出去,一定会杀了全家人。极度害怕的欣欣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爷爷、奶奶、姑姑。最终在姑姑陪同下与欣欣到上海报案。

在调查中,才揭发除去发生在暑假期间的性侵外,欣欣来在她10岁时已曾被父亲强奸,只是当时年纪太幼,不知什么一回事,当时更是她懂事后第一次见到常年在外打工的父亲,所以没有报案。

崇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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