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漁業基金處理申請最長達35個月 漁護署拒批比率偏高

2019-04-17 12:59

審計報告批評申請漁業基金的處理時間長。 資料圖片
審計報告批評申請漁業基金的處理時間長。 資料圖片

漁護署在2016年12月於農業基金下和在2017年12月於漁業基金下成立了兩個附屬資助計劃,即農場改善計劃和漁業設備提升項目,審計署最近就漁業基金和農業基金進行檢討,分析了申請的處理時間,發現漁業基金申請的處理時間需時最長為35個月,而農業基金申請則為15個月,認為漁護署有需要盡快實施有關建議,並密切監察申請的處理時間。

審計署留意到,若由個別漁民向漁業設備提升項目的申請者提交申請起計,至漁業設備提升項目的申請者與政府簽訂撥款協議為止,個別漁民已等候至少12個月,才可購置設備。但農場改善計劃方面,所需等候時間則短得多。

另外,漁護署會按照一套資格準則評估基金申請,並由漁業基金/農業基金諮詢委員會考慮。審計署留意到,截至去年底,分別有41%的漁業基金申請和12%的農業基金申請因各種理由而被拒。申請被拒的比率偏高,顯示有很多建議項目未達評估準則,被視為不值得推行。審計署認為,漁護署需要進一步協助漁農業界制訂值得撥款資助的優質項目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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