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石油(00632)公布,向獨立第三方新華石油(香港)及副主席樊麗真分別發行73億及17億股新股,每股作價0.02元,較停牌前折讓83.61%,涉及代價分別為1.46億元及3400萬元。
所得淨額擬用於償還結欠北方石油的貸款、重啟及拓展猶他州油氣田的石油及天然氣業務以及貿易業務。
交易完成後,新華石油將會持有東方明珠經擴大後股本約59.61%。新華石油計劃提出全面收購,每股作價0.0422元,較東方明珠停牌前股價0.122元,顯著折讓約65.41%。
東方明珠通告又顯示,該公司現有法定股本為200億元,分為2000億股每股面值0.1元的股份。該公司細則第十二條規定不得折讓發行任何股份,同時百慕達註冊成立的公司不可以低於股份面值的價格認購,故該公司建議進行股本重組,將每股已發行股份面值由0.1元減至0.01元,之後股份每1股拆細為10股,待新華石油完成認購,再將股份20股合併為1股。
東方明珠石油曾於2018年擬出售公司控股權予北方石油,但失敗。股份今早復牌。(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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