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涉虛報入息購「白居二」丈夫認罪獲准保釋 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

2019-04-16 16:18

被告譚浩傑。
被告譚浩傑。

一對夫婦涉虛報入息申白居二避補地價,廣告公司東主為女方偽造一份比原有月薪更低的工作及薪金證明文件,以獲取購買筲箕灣東旭苑「白居二」居屋單位的免補地價資格,以避開支付逾284萬的地價。東主早前認罪被判社會服務令,丈夫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4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其妻子的審訊則訂在6月11日。

從事設計行業的40歲丈夫譚浩傑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夫婦的薪金原只超過「白居二」的收入上限一萬六千元,夫婦二人總收入為$41,600,對於育有兩名兒子的夫婦亦屬低收入家庭。辯方指被告譚浩傑於加拿大接受教育,其父母今亦遠赴香港並到庭支持被告。愛家並身為家庭支柱的被告受本案影響後,現已主動向原公司辭職,家人均指被告是一名謙虛樂觀的人。

辯方指被告一直向紅十字會捐款近$7300,而且被告現已深感後悔並想改錯,故現自願向房委會補回逾284萬的地價。辯方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熱心公益,品格良好,而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控方亦指出通過多年通脹後該地價可能不止284萬,但實際解決方案亦由房委會主理。

案情指夫婦胡嘉朗及譚浩傑二人於二〇一三年向房委會申請以「白居二計劃」購買資助房屋單位,參與計劃的要求為二人合共月薪不得超過四萬元,但二人獲批購買資格後二人合共月薪提升至略高於四萬元,差額約一千六百元,房委會遂要求夫婦釐清並提交工作證明,「紅二制作室」董事謝國鴻則「兩脇插刀 」 應女被告胡嘉朗的要求,製作其虛假的工作證明文件並簽署作實,聲稱一直任職歐萊雅的胡受僱於「紅二制作室」,月薪為一萬六千元。而所有申請皆由丈夫遞交,丈夫譚浩傑亦一直知道妻子是歐萊雅而非「紅二」的僱員。夫婦合共月入作虛假調低後,最終以聯合白表買家身份購入筲箕灣東旭苑東緻閣某單位,而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並經調查後揭發案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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