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銀行千萬元按揭貸款 30歲港鐵女物業主任判囚2年緩刑2年
2019-04-12 11:36
30歲港鐵女物業主任於2015年及2016年使用虛假入息證明,詐騙交通銀行香港兩筆共1000萬港元的按揭貸款,女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法官考慮到被告及其中國籍丈夫均患有精神病,被告的欺詐行為與其良好品格不符,二人不足兩歲的兒子亦懷疑患有類血友病正待確診。法官指只判被告監禁或令被告病情更嚴重,而且被告深感悔意,故今於區域法院判其入獄2年緩刑2年。
林偉權法官判刑時指背景報告指出熱心公益的被告蔡錦虹一直對父母言聽計從,更連配偶選擇也跟從父母的安排,其在內地開設廠房的父母欲送贈樓宇予女兒作結婚禮物,雖然有足夠資產一次過付款,但亦建議女兒先向銀行借貸,被告因不知道此舉有嚴重後果,才會盲目跟從父母的主意。林官指被告從沒有拖欠還款,銀行沒有實際損失之餘更賺取了利潤及利息,而且在現今香港樓價高企的社會,銀行在借貸人不還款時只須拍賣樓宇便能獲得原本借出近半樓價的貸款,故銀行並沒有任何風險。
30歲女被告蔡錦虹與丈夫於2015年4月以948.1萬元購買將軍澳私人住宅屋苑嘉悅的物業,再於2016年6月以1223.2萬元購買馬鞍山迎海·駿岸的物業。但於購買物業前均向交通銀行柴灣支行申請500萬元按揭貸款,蔡訛稱自己月入人民幣4.8萬元,楊則訛稱自己月入港幣6.15萬元,並獲蔡的父親的朋友協助提供虛假的在職證明及虛假薪金轉帳。被告於2017年被捕,其富裕父母亦於同年全數償還銀行貸款。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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