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银行千万元按揭贷款 30岁港铁女物业主任判囚2年缓刑2年
2019-04-12 11:36
30岁港铁女物业主任于2015年及2016年使用虚假入息证明,诈骗交通银行香港两笔共1000万港元的按揭贷款,女被告早前承认两项欺诈罪。法官考虑到被告及其中国籍丈夫均患有精神病,被告的欺诈行为与其良好品格不符,二人不足两岁的儿子亦怀疑患有类血友病正待确诊。法官指只判被告监禁或令被告病情更严重,而且被告深感悔意,故今于区域法院判其入狱2年缓刑2年。
林伟权法官判刑时指背景报告指出热心公益的被告蔡锦虹一直对父母言听计从,更连配偶选择也跟从父母的安排,其在内地开设厂房的父母欲送赠楼宇予女儿作结婚礼物,虽然有足够资产一次过付款,但亦建议女儿先向银行借贷,被告因不知道此举有严重后果,才会盲目跟从父母的主意。林官指被告从没有拖欠还款,银行没有实际损失之馀更赚取了利润及利息,而且在现今香港楼价高企的社会,银行在借贷人不还款时只须拍卖楼宇便能获得原本借出近半楼价的贷款,故银行并没有任何风险。
30岁女被告蔡锦虹与丈夫于2015年4月以948.1万元购买将军澳私人住宅屋苑嘉悦的物业,再于2016年6月以1223.2万元购买马鞍山迎海·骏岸的物业。但于购买物业前均向交通银行柴湾支行申请500万元按揭贷款,蔡讹称自己月入人民币4.8万元,杨则讹称自己月入港币6.15万元,并获蔡的父亲的朋友协助提供虚假的在职证明及虚假薪金转帐。被告于2017年被捕,其富裕父母亦于同年全数偿还银行贷款。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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