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執勤傷高院女保安 掟銀仔婦裁定表證成立

2019-04-09 16:43

左為賴容,右為當日在場的法庭書記黃毅珉。陳楚琨攝
左為賴容,右為當日在場的法庭書記黃毅珉。陳楚琨攝

曾在高等法院向法官「掟銀仔」的婦人賴容,去年9月再在高等法院應訊時,其友人疑因不斷在庭上發言遭聆案官請離場,賴為阻止友人離開疑與保安拉扯,一名女保安因而受傷。賴早前原承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只是對案情有所爭議,但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又改口不認罪,她被裁定表證成立。

當日在場的法庭書記黃毅珉供稱,當日9月6日約4時被告賴容情緒激動,不斷打斷聆案官說話,更一度休庭讓她冷靜。惟復開庭後,賴又再度情緒不穩,更稱要「搵證人」。而其時在旁聽的賴容的友人亦不斷出聲,亦無視聆案官的提醒,遂遭下令離開法庭。而當時賴容「攬住個朋友唔畀佢出去」,保安於是走近欲分開二人。但由於當時賴及友人被眾人包圍,黃實際上看不到之後的情況。

當日向賴容作出拘捕的警員則稱包括受傷的保安員在內,3名保安走近賴時,賴曾揮動自己右手,場面混亂。而涉案保安的醫療報告則顯示她右手腕及手掌有腫痛及瘀傷。

賴容亦一直向裁判官要求播放當日高等法院的錄音帶,但她卻未能向法庭提供,擾攘一輪後仍未能將錄音帶呈堂。

賴容自辯時稱法官休庭時未有指示,不明保安為何著其友人離開法庭,覺得事態發展莫名其妙,又認為「無需要走」,要求法官解釋。她則稱自己當時只按實坐椅,未曾揮動雙手,亦否認自己被保安拉開時有掙扎,反指對方令自己受傷。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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