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暫停處理私人協約及換地申請 發展局研是否上訴
2019-04-08 18:28
高等法院就首宗挑戰丁權的司法覆核,裁定丁權在「免費建屋牌照」屬新界原居民傳統權益,新界原居民在自己土地建屋的權利不受影響,但在「私人土地契約」和「土地交換」上不屬傳統權益。對法庭裁定免費建屋牌照屬合法合憲,發展局表示歡迎。至於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發展局會在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發展局指出,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是丁屋政策的其中一個環節。在考慮是否就這環節提出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暫停接收興建丁屋的私人協約及換地的新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私人協約及換地申請。
發展局指,至於今日以前已批出的丁屋私人協約及換地契約,法庭在裁決中指出,丁屋政策的部分環節不合法,並不代表已批出的協約/契約不合法。換言之,此等協約/契約繼續有效,除非日後法庭接納所提出理據將有關協約/契約推翻。
丁屋政策自1972年12月起實施,批地方式以免費建屋牌照方式為主。免費建屋牌照佔過去10年丁屋批約的總數約八至九成,這趨勢近年仍然持續。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批出的申請,於2017年752宗批出個案中佔97宗,於2018年654宗批出個案中佔7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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