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藐視法庭】就刑期提上訴 黃之鋒:平常心面對
2019-04-03 10:51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於五年前佔旺期間阻礙執達主任清場,藐視法庭罪成並被判囚3個月,黃之鋒獲批就刑期上訴,案件今於上訴庭處理。
黃之鋒在開庭前說,以平常心面對結果:「若結果未如人意,今次將再重返監獄完成餘下刑期,是第3次入獄,再次失去人身自由不會好受,但其實截至目前為止,總共被判監的日數都少於100日,相比起其他很多旺角暴動案,已在囚多時的政治犯,以及佔中九子即可能面對的刑期來說,自己面對的代價是微不足道」。
他期望今年雨傘運動5周年,港人不要忘記街頭抗爭,也不要忘記仍有10多20名政治犯,希望香港人日後繼續為民主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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