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劉鑾雄提覆核 律政司指不適宜評論

2019-04-01 21:26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小圖)就《逃犯條例》修訂提覆核。資料圖片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小圖)就《逃犯條例》修訂提覆核。資料圖片

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處理台灣殺人案及解決制度漏洞,在星期三立法會首讀前,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向高等法院入稟尋求司法覆核申請許可。

律政司回應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評論,會根據法律和司法程序處理。

劉鑾雄於2014年因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罪成,在澳門被判入獄5年3個月,但香港和澳門並無引渡協議,劉鑾雄與同案的南華足球會前班主羅傑承至今未有服刑。

律政司不評論。資料圖片
律政司不評論。資料圖片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逃犯條例》修訂提覆核。資料圖片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逃犯條例》修訂提覆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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