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做43次拔牙女牙醫右手工傷 官判衛生署賠逾2080萬

2019-04-01 19:49

原告楊麗萍。資料圖片
原告楊麗萍。資料圖片

北區醫院女牙醫自稱在98至99年間因經常要做大量手術和工作,導致她右手患上俗稱「滑鼠手」的腕管綜合症,及後更被診斷出她右手的三角纖維軟骨複合體(即右手腕內側位置)有損傷,她稱因此不能再當牙醫,04年在上級勸籲之下終止合約。02年女牙醫入稟高院追討衛生署3400萬元,作為她失去月入9萬多元優職和損失。法官今頒下裁決,判處衛生署需賠償女醫生原本應有薪金和長俸,惟法官拒絕女牙醫就有關精神創傷所追討的部分,下令衛生署賠償女醫生逾2080萬元。

原告是楊麗萍(現約50歲),被告是衞生署,由律政司司長代表。

法官推翻有專家指楊右手傷勢是先天結構有缺陷所導致,法官認為,楊右手上三角纖維軟骨損傷,主要成因是她作出重覆性的動作,例如拔齒手術;楊的右手手腕結構異於常人,但此乃次要因素。

法官指責,衛生局明知楊右手負傷,仍置之不顧。衛生局身為僱主,亦察覺楊99年起戴上護腕上班,仍要求對方一個月內完成43次拔牙手術。但根據一般情況,倘若一名牙醫因為手腕受傷已需時休養,復工首幾天獲安排輕鬆的工作。法官坦言,就單單1999年10月30日,楊首日復工便被委派半天內處理3宗手術,已足以證明衛生署違反僱主應有的職務,罔顧僱員的身體健康狀況。

楊患上「滑鼠手」,衛生署責無旁貸。法官認為楊因為要每天重覆進行脫牙手術,導致右手腕內側組織出現撕裂和容易受傷;然後楊繼續上班工作,導致她的右手更容易受損,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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