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殺金正男案越南籍女被告 獲改控較輕罪名

2019-04-01 11:33

包著淺藍色頭巾的段氏香(中),被押到莎阿南高等法院應訊。AP
包著淺藍色頭巾的段氏香(中),被押到莎阿南高等法院應訊。AP

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哥哥金正男,前年二月在吉隆坡機場被毒殺案,早前被控謀殺的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被馬來西亞檢察部門,改控罪名較輕的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

早前撤銷印尼籍女疑犯艾莎的謀殺指控後,越南籍的段氏香成為案中唯一被告,大馬檢察部門今日亦決定不起訴另一名越南籍女疑犯段氏香謀殺罪,而改以檢控她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

段氏香的代表律師表示,新控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遠比謀殺罪的最高刑罰死刑低。段氏香在庭上承認控罪,求情希望輕判。

越南司法部長早前去信馬來西亞檢方,要求釋放段氏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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