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人肉霸車位起爭執被推 夫出手傷人判240小時社服令

2019-03-27 12:01

被告方礎民(左)與妻子。資料圖片
被告方礎民(左)與妻子。資料圖片

中年商人於去年11月偕妻子於灣仔愛群道泊車,期間妻子欲協助泊車,遂人肉霸泊車位,與之後駛至泊車位旁的事主發生爭執,商人不忿妻子被人推開,一怒之下出手傷人,他事後被捕。商人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大律師今求情稱,案件經傳媒報道後,網民一時議論紛紛,夫妻二人已承受很大壓力;大狀又指被告本身性格溫馴,當時因見妻子貌似遭人欺負,才會一時情急出手,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反問「太太受到欺侮?是否太太欺侮人哋?」,羅官又指有目擊者見到事主撥開被告妻子的手機,距離近得可以用手撥開,質疑被告妻子挑釁在先。認為同要考慮被告家人的行為,最終判處最高的240小時社服令。

56歲被告方礎民,任政府物料供應商商人,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8日於灣仔愛群道襲擊43歲男事主。

法庭記者:陳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