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4千萬騙薪案】一家三口串謀詐騙罪成全判囚 前女主管監禁11年

2019-03-27 11:20

夏定邦(前)及夏偉成(後)。
夏定邦(前)及夏偉成(後)。

卓悅化妝品人事及行政部前女主管一家三口串謀詐騙公司逾4000萬元,並清洗逾3700萬元黑錢,本周一被裁定2項欺詐罪和3項洗黑錢罪全數成立,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半至11年不等。法官斥責女主管與兒子嚴重違反誠信,濫用和背叛公司會計部經理對他們的信任。由於控方不合理地延誤起訴各人,各被告可獲減刑。

一家三口被告依次為65歲女主管喬美齡、其42歲兒子夏定邦及71歲丈夫夏偉成。法官判喬入獄11年,夏定邦入獄7年,夏偉成則入獄6年半。

控罪指,兩母子被指於2004年至2011年3月間,欺詐卓悅4049萬元。3人又被控洗黑錢3770萬元。控方案情指,兩母子利用職權篡改公司發薪系統資料,擅自發薪和加薪予他們一家三口和4位親信。

法官判刑前,一名坐在前排記者席的大律師突然起身聲稱代表卓悅,要求向法庭尋求緊急指示。法官喝斥指可即時判大律師藐視法庭,大律師始才坐下。法官判刑後,控方透露卓悅一方律師希望向法庭申請補償令,要求曾獲保釋的兩父子被告,向卓悅賠償保釋金,但承認公司昨晚才指示律師行動。法官聽罷陳辭,押後決定處理方式。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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