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特殊需要信託」接受申請 不設入場門檻
2019-03-25 11:16
社會福利署宣布,「特殊需要信託」今日開始接受申請,為有足夠財產的家長,離世後照顧他們有特殊需要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
社署表示,「特殊需要信託」是不設入場門檻的。社署會在家長設立信託戶口時收取一筆指定的金額(即首次注資),讓信託辦事處在家長離世後而未完成遺產處理的法律程序前可即時啟動照顧計劃,以支付其子女最少12個月的生活費,直至家長遺產中的指定現金能存入信託戶口。
社署指,信託是非牟利,會在家長離世後才啟動信託戶口,而戶口啟動後,須收取劃一的年費。現時,每個信託戶口的年費為2.1萬元。有關年費每年將按相關開支的變動調整。
發言人表示,成立「特殊需要信託」的政策目標,是為有足夠財產的家長提供既可信賴、又可負擔的信託服務,用於在他們離世後照顧其有特殊需要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而「特殊需要信託」由社署署長法團擔任受託人。
社署表示,家長應考慮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參與計劃。對一些有福利需要的家庭,社署會繼續透過現有的各項經濟援助及福利服務,照顧特殊需要子女的基本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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