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針孔鏡頭偷拍乘客裙底 Uber司機罰2000元判監2個月

2019-03-21 16:43

速遞公司主任兼職Uber司機,涉嫌在椅背裝有針孔攝錄器,拍攝女乘客裙底。(網圖,非涉案人士)
速遞公司主任兼職Uber司機,涉嫌在椅背裝有針孔攝錄器,拍攝女乘客裙底。(網圖,非涉案人士)

速遞公司主任駕車做Uber司機,涉嫌在椅背裝有針孔攝錄器,拍攝女乘客裙底,直播至軚盤下方的手機上觀看,遇上警方設置的路障才揭發事件。警方檢查手機後發現,一共有883段裙底影片,涉及不同乘客。司機早前承認駕車以作取酬罪及有違公德罪。辯方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求情指,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知道偷拍行為令人厭惡,對女性不尊重,而案件對公眾造成恐慌及憂慮,被告感到「極度羞恥,無地自容」。

辯方呈上9封求情信,被告家人指他是顧家的好丈夫,需要照顧患有情緒病的妻子,但兩人婚姻生活失調,已10年沒有進行房事,被告用了「超錯」的方法處理自身需求。被告坦誠認錯,指要向受害人誠懇道歉。裁判官認為涉案影片內容影響判決,先觀看影片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下午再訊。

被告黃耀朗,44歲,本身任職速遞公司主任,被控於去年9月8日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即用針孔攝影機在車內偷拍28歲女乘客裙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於物流業工作已10年,經多年努力升至主管職位,月入3萬,非常珍惜此工作。被告現任公司滿意其表現,原本打算升他為經理,但因為發生本案,要求他主動辭職。被告兼職任Uber司機,大約每星期可賺取2000元外快,可幫補家計。被告每天全職工作8.5小時,駕Uber6小時,一星期駕車3天,工作辛苦,長期處於身心疲累及神經繃緊狀態,沒有經正確途徑紓解壓力下犯案,現深感後悔。

被告指當時偷拍只為追求「一時刺激,一時快感」,遭揭發當下整個人「醒晒」,現在「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罪行,感到極度羞愧、無地自容。被告想對社會、受害人、妻子及兒子說對不起。

辯方又指,被告不善理財,有數十萬欠債,今年年初更申請破產,暫時亦無法負擔私家車的費用,不會再做Uber司機。辯方總結,被告重犯機會偏低,值得給予一次機會,感化令報告建議12個月感化令,讓被告接受合適的心理輔導。

裁判官劉綺雲看過涉案影片後指,片段中看到女事主伏在車上休息,不時見到大腿內側位置,容易拍攝到私處,視乎女乘客坐姿。裁判官向辯方確認,被告在駕駛期間能透過「直播」(live streaming)看到該影片。辯方強調,片段不是對公眾的直播,受害人無需擔心影像流出。裁判官指出,偷拍案情嚴重,被告在車上裝鏡頭是刻意安排,有計劃為之,女士乘坐Uber時不會有防避。為保障公眾利益,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判被告交罰款2,000元及監禁2個月。

法庭記者:林欣樂

建立時間:1303
更新時間: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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